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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关系证明:重庆离婚诉讼中,如何申请并利用亲子鉴定结果?

来源:重庆亲子鉴定中心    编辑时间:2025-10-15    24h免费咨询电话:400-096-5008

 
  在重庆的离婚诉讼中,亲子关系的确立或否认可能成为争议的焦点。亲子鉴定作为科学证据,不仅影响子女抚养权、抚养费的分配,还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。本文将详细解析在重庆离婚案件中,如何申请亲子鉴定并有效利用其结果。
 
  家庭关系证明:重庆离婚诉讼中,如何申请并利用亲子鉴定结果?
 
  一、亲子鉴定的法律依据与适用情形
  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三条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或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。在重庆司法实践中,以下情形通常可申请鉴定:
  
  一方质疑子女与自己无血缘关系,主张免除抚养义务;
  
  母亲要求确认特定男性为生父,以追索抚养费;
  
  涉及遗产继承权争议,需证明亲子关系;
  
  男方再婚时发现子女非亲生,主张前妻承担欺诈性抚养责任。
  
  案例参考: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,男方提出子女容貌特征与己不符,并提交女方婚内出轨证据,法院据此批准鉴定申请,最终依据结果判决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。
  
  二、亲子鉴定的申请流程与证据固定
  
  1. 诉前协商与单方鉴定
  
  当事人可协商委托具备司法资质的机构(如重庆市正鼎司法鉴定所)进行鉴定。但单方私下采集的样本(如带毛囊的头发、口腔拭子)可能因程序瑕疵被对方质疑。建议通过公证处固定取样过程,或选择法院推荐的鉴定机构。
  
  2. 诉讼中正式申请
  
  提交书面申请:在举证期限内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(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)提交《亲子鉴定申请书》,说明理由并附初步证据(如无受孕可能性的医疗记录、通讯记录等)。
  
  法院审查必要性: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,法院可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九条,推定申请方主张成立。
  
  委托权威机构:法院通过"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"随机抽取鉴定机构(如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),双方现场采样,确保程序合法。
 
  家庭关系证明:重庆离婚诉讼中,如何申请并利用亲子鉴定结果?
 
  三、鉴定结果的诉讼运用策略
  
  1. 抚养权与抚养费调整
  
  若鉴定排除亲子关系,申请人可:
  
  请求变更抚养权归属,若子女由对方抚养,可主张不再支付抚养费;
  
  追回已支付的抚养费(重庆法院一般支持最长3年内的返还);
  
  若申请人系母亲且鉴定确认生父,可要求实际生父承担抚养责任。
  
  2. 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
  
  多分财产:无过错方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,主张对方存在隐瞒、欺诈行为,请求照顾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;
  
  精神损害赔偿:重庆法院在近年判例中(如江北区法院(2022)渝0105民初字第X号案),对欺诈性抚养支持5万-15万元精神抚慰金;
  
  鉴定费用承担:胜诉方可要求对方承担全部鉴定费用及诉讼支出。
 
  家庭关系证明:重庆离婚诉讼中,如何申请并利用亲子鉴定结果?
 
  四、特殊情形应对与风险防范
  
  1. 对方拒绝鉴定的对策
  
  强化间接证据链:提供分居证明、非亲生概率计算(如血型矛盾)、证人证言等;
  
  申请法院调查令,调取产检档案、子女出生医学记录等;
  
  在代理词中援引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,阐明举证妨碍规则的适用条件。
  
  2.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
  
  若子女年满8周岁,应征求其意见,避免强制采样造成心理创伤;
  
  鉴定结果披露时,法院可引入心理咨询师(如重庆市少年法庭特聘顾问)进行疏导。
  
  3. 结果错误的风险规避
  
  优先选择通过CNAS认证的机构(如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);
  
  对报告结论有异议时,应在收到后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,并提交原鉴定程序违规的证据。
  
  五、结语
  
  亲子鉴定在重庆离婚诉讼中是一把双刃剑:既能通过科学手段还原事实,也可能加剧家庭矛盾。当事人应理性评估法律风险与情感成本,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制定诉讼策略。最终,司法实践不仅追求血缘真相,更需通过证据规则平衡各方权益,体现《民法典》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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